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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执法类别 |
审核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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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行政处罚 |
没收违法建筑物、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、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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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的,吊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,吊销甲、乙级测绘资质证书的,吊销乙级城乡规划(国土空间规划)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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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对公民处以3000元以上、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万以上的罚款或者没收相当于该数额违法所得、违法采出矿产品的行政处罚决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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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行政许可 |
准予新设勘查许可证、采矿许可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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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不予行政许可、不予行政许可变更、不予行政许可延续、撤销或者注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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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行政强制 |
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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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查封、扣押直接用于违法勘查、开采的工具、设备、设施、场所以及违法采出的矿产品; 查封、扣押与涉嫌违法测绘行为直接相关的设备、工具、原材料、测绘成果资料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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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其他 |
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,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,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,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,案件情况疑难复杂、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执法决定。 |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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